安省新的加班计薪法使工薪族大受影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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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本地英文媒体《多伦多星报》报道,42日,安省政府通过Bill 66(新版加班计薪法案),令法案成为正式的法例,使得安省雇主可以降低对员工的加班支出,但这可能会对工人的加班时间及收入造成重大影响。

根据安省的规定,工人每周工作超过44个小时以后的时间,法定为加班,加班工资为正常时薪的1.5倍(Time-and-a-half pay)。但雇主可以向安省劳工厅申请,行使“平均加班法许可” overtime-averaging agreement,以尽量减少加班工资的支出。

所谓“平均加班法”就是,雇主可以将员工两周的工作时间进行平均计算,来得出加班小时数。例如,第一周工作30小时,第二周工作60小时,那么加班时间就是:(30+60/2=45小时,则两周的加班时间就是(45-44*2=2小时,而并不是:60-44=16小时!

现在,Bill 66法案扩大了“平均加班法”的时间范畴,由原来的两周变成了四周。

新法案下,如果工人第一周和第二周工作了30小时,第三周和第四周工作了60小时,那么加班时间就是:(30+30+60+60/4=45小时,则四周的加班时间就是(45-44*4=4小时;但按照原来的计算方法,加班时间却是(60+60-44*2=32小时。

安省经济发展厅长史密斯 Todd Smith 表示,新法例可以让雇主为工人分配不稳定的时间表,并引入不浮动开工时间的工序,以尽量减少雇主的加班费用开支。该法案的终极目的是提高就业机会,会让投资重回安省。

但是,安省劳工联合会OFLOntario Federation of Labour)警告说,新法例会对工人加班时间及收入造成重大影响,这种做法是用降低劳工的待遇,来满足雇主的需求。

多伦多工人维权中心的 Deena Ladd 警告说,新法例不仅会降低工人收入,而且会让雇主在安排班次的时候更加不顾及工人的生活需要,工时和轮班的反复无常,会对工人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。

工人维权组织的发言人 Pam Frache 也说,新法例向雇主“开绿灯”,而其代价是工人的收入减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