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大略省企业家移民
OINP Entrepreneur Stream
2019年7月8日,安省正式出台新的企业家移民申请细则。新的企业家移民对申请人的净资产和投资额的要求大幅下调。
安省企业家移民申请分为两个阶段:
第一阶段:1. EOI; 2. 受到邀请递交申请; 3. 参加OINP当面面试; 4. 与安省政府签署《商业营运协议》performance agreement
第二阶段:1. 安省签发工作签证支持信; 2. 持工签抵达安省在20个月内完成商业计划; 3. 投资通过OINP审核,递交移民材料获取安省提名信; 4. 向联邦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
安省企业家移民对申请人的要求:
1. 经验
- 在过去60个月内至少有24个月的全职商业经验
- 具有的经验必须是企业主或者高级经理(商业管理者)
- 如果同时具有以上两种经验,申请时必须只选择其中的一种经验
2. 资产净值
- 如果投资的业务位于大多伦多以内,至少拥有80万加币的净资产
- 如果投资的业务位于大多伦多以外,至少拥有40万加币的净资产
- 如果投资的业务属于资讯及通讯科技/数码通讯范畴,至少拥有40万加币净资产
3. 投资额
个人投资必须用于建立和经营企业所必需的支出,但是不包括现金、现金等价物、流动资金或者支付给投资人及家庭成员的工资。
- 如果投资的业务位于大多伦多以内,至少要投资60万加币
- 如果投资的业务位于大多伦多以外,至少要投资20万加币
- 如果投资的业务属于资讯及通讯科技/数码通讯范畴,至少要投资20万加币
4. 其他要求
- 必须持续积极参与生意的运作和管理
- 必须至少持股不少于1/3
- 大多以内的企业至少须创造2个永久全职工作职位,大多以外及资讯及通讯科技/数码通讯范畴的业务只须创造1个
- 如果收购现有企业,必须在最近1年内访问过安省
可以与外国人、加拿大PR或公民合作投资,但仅允许1名Partner一起申请安省企业家移民,且其也必须符合所有的要求。例如,如果一个生意的投资有2个申请人,则需要创立的职位是双倍的;而且在EOI的时候,两个申请人必须递交一个,如果获得邀请,也要同时递交一份申请。
安省企业家移民对所投资企业的要求:
- 投资生意的目的必须是通过销售货物和(或者)服务从实际收入中获利,而不是从被动收入中获利
- 投资的生意必须遵守联邦、省或市的所适用的法律法规、监管或许可要求,这包括安省劳工法,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标准、健康和安全以及劳工关系立法
- 所投资的生意必须在安省是永久的,项目化/季节性的业务是不合格的
- 投资的生意必须始终在安省有一个营业地点
- 第三方投资者必须是附表1或附表2银行或机构投资者
须提交一份商业计划书,证明该企业是可行的,并可能为安省整体经济或企业所在地的经济提供物质经济利益。
安省企业家移民对收购现有企业的要求:
- 购买之前的60个月内,现有企业必须由相同的owner持续经营(需有所有权证明和购买业务的意向书或销售协议)。
- 购买之后,先前的owner不能保留企业的任何股份,必须100%地转移出股份。
- 所收购的企业不能由当前或以前的OINP商业移民提名者拥有或经营。
- ① 如果是大多以内的企业,收购以后必须保留现有的永久性全职工作职位,同时还须再创造2个永久全职的工作职位。必须将现有员工的当前工资水平和雇佣条款维持在最低水平。② 如果是大多以外或ICT/数字通信的企业,收购以后必须保留现有的永久性全职工作职位,同时还须再创造1个永久全职的工作职位。必须将现有员工的当前工资水平和雇佣条款维持在最低水平。
- 收购的企业必须表明会发展业务,不允许收购和持有不打算发展业务的商业计划。
- 最低投资额中至少10%必须用于改善或扩大安省的业务。
安省企业家移民对申请省提名的要求:
- 申请人在被提名之前,语言达到CLB 4(听5,读3.5,写4.0,说4.0)或以上
- 建立业务期间,申请人75%(每年9个月)的时间实际居住在安省
- 必须积极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
必须在持工签抵达安省后的20个月内履行投资承诺,该承诺是基于商业计划书中提供的信息。
安省地区区域划分图示:
安省企业家移民不被认可的投资项目:
- 特许经营(仅大多以内)
- 加油站(仅大多以内)
- 回收轮胎
- 废金属回收
- 典当行
- 床位及早餐店(仅大多以内)
- 控股公司
- 自助洗衣店
- 自动洗车行
- 发薪日贷款及相关业务
- OINP企业家类别申请人过去或正在经营的生意
- 从事生产、发行、销售色情制品、色情露宿产品、色情服务或者提供色情服务的企业
安省企业家移民EOI评分标准:
安省申请费:3500加币